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要求,安徽省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项时间一般是每年5月份,请研究时间到期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准备,并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于每年4月中旬报送科研处。申请结项的项目必须按照立项申请书的设计,深入分析论证,确保学术质量。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立项后,确因情况变化需要延长研究时间时,可以提出延期结项申请,但每项一般只批准一次延期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材料包括:
1、结项申请书一份。
由承担项目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至少3位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人在《专家评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通过评审后,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结项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总报告一式两份。总报告字数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项目的编写格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UDC001.81GB7713-87)执行。
3、结项摘要两份。编写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摘编写规则》(UDC014.1/5(083.73)GB6447-86)执行。
1)、一份600字,主要摘研究成果的精华部分,写突出、鲜明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报安徽省体育局有关职能部门参阅。需符英文翻译,一起装订在总报告中。
2)、一份4000字,供编辑出版《安徽省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汇编》使用。
4、项目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应包括上述2、3项文字材料的内容。
二、项目经费一般采取结项后一次性拨款办法。重点项目6000元、一般项目4000元、青年项目3000元。由政策法规处将项目经费拨到学校银行账户,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报销项目研究使用的经费。
三、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安徽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
附件:
1、 安徽省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2、 安徽省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