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31      访问次数: 108

 

 

各院部、部门: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2014年12月3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
《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请者请于2015年2月6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办理。
    2、电子版《申请评审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项目管理科邮箱(kyc@hsu.edu.cn),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一致。
    3、相关事项请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文苑   电话:2546605

                                                                科研处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一: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课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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