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黄山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2009]18号)的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为2014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启动项目常年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限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二)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校级项目一般每人仅限主持一次,对于结题优异者可再奖励申报一次。
(四)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五)双肩挑人员申请科研项目一律通过其业务主管院部申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尚未按期结题的;
2、研究内容属于教学研究项目的;
3、不按规定填写《申请书》、报送材料的。
三、申报办法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的课题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质量的项目申报。
(二)申请书须用A4纸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的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申请人应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纸质与电子文档)及《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报送给所在院部;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姓名。
(三)各单位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归类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并打印盖章,同时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2014年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集中后于12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并按规定完成审核签字与盖章;
2、各单位盖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3、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13-12-4
附件:
1.
黄山学院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doc
2.
黄山学院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doc
3.
个人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xls
4.
各单位2014年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