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山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黄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原则符合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25个重点领域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科技问题。重点支持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关键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功能材料、节能环保、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良品种繁育、食品安全技术和医疗卫生项目。
2、坚持企业主体,鼓励市、区县资源整合进行联合研发。项目要有明确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项目目标要求应取得具有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前景好,能形成新的产品或企业。
3、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对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需附明确各方分工及财政经费分配比例的合作协议。
4、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黄山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主持人应为项目主持单位职工。项目主持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或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此次不能申报。一个单位原则上只申报一个项目。
5、我校限额推荐项目为1项。
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
1、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黄山市科技局网站《黄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112.123.240.117/)注册,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
2、纸质申报
市科技局对网上推荐项目审核后,通知科研处上传《项目申报书》。确定上报项目的申报人再在线直接打印《项目申报书》,由科研处签署推荐意见集中报送。
三、材料受理
申报201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黄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基本信息表。
3、有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简介及项目负责人简介(从事技术工作简介、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如专利、查新报告和环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先后顺序A4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网上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其他材料上报时间:2012年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