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黄科协字[2011]22号《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安徽省金桥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项目应是通过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牵线搭桥,且技术含量高,有较大推广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的项目。
2、申报项目要与本地实际,与开展“5612”工程结合,注重项目质量,统筹兼顾。
3、项目所属方和需求方应是不同单位,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11年底前。
4、申报人于7月8日前,将《申报安徽省“金桥工程”项目表》(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申报安徽省“金桥工程”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送到我处。
特此通知
附表1:
申报安徽省“金桥工程”项目表.doc
附表2:
申报安徽省“金桥工程”项目汇总表.doc
科 研 处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