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教科研函[2011]21号)予以转发,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要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尤其要注意选题的方向,选题应以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对象,突出实践问题研究。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级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亦不得申报。
4.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5.提倡与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合作研究。
6.申请书经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型)及其电子版。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通知及课题指南.doc
2.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3.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