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门:
现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认真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及其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者进行申报。
2.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扩展到所有学科,并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和即时通讯评审。
3.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4纸,左侧装订)。将3份申请书连同7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4套成果书稿和7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随时报送我处(须附三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由我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分别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省社科规划办。
4.有关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等,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相关需要注意的问题,请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附件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