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现将教育部教社科司函 [2009] 48号《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并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校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为突出该专项任务项目,我处将另发申报通知,请有关单位提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等,积极申报)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通知、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保证申报质量。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必须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等,认真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也启用了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4、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5、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6、申请者于6月1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世能 电话:2546605 E-mail:kyc@hs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9年5月5日
附件:
1、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09] 48号)
相关链接:
1、申报网站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