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1 阅读: 出处: 作者:kyc 编辑:科研处

各相关院系:

现将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安徽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厅下达给本科高校每校1项。学校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

2、按照教育部《关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年龄的说明》要求,自然科学领域的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1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申请者一般应为196211日后出生。

3、申报材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包括附件)一式6份于1031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文件发送:kyc@h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按照教育厅下达的限额1项上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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