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门)、科研所:
根据国家、省“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神,为了摸清我校科研家底,挖掘、整合力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和推动社会发展这一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就全校文科院系副教授、博士以上,理科院系讲师、硕士以上人员科研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院系(部门)、科研所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填报(文科院系副教授、博士以上,理科院系讲师、硕士以上人员均需填报,见附件);
二、表内内容请据实填写,若无可填内容,请划斜杠“∕”;
三、登记表填写好后,由院系(部门)收齐后(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于5月20日前统一交至科研处;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汪红汛,联系电话:2546605。
科研处
2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