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将2007年度我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督促,给项目主持人提供一定的研究时间,有条件的院系、部门请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支持,确保项目研究的正常进行,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二、立项课题的项目申请书是有约束力的协议书,是进行项目在研管理及成果鉴定验收结项的重要依据。各项目主持人要认真按照申请书的设计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擅自延长研究时间,降低研究标准。
三、项目在研过程中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必须先由项目主持人填写《科研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院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报送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能执行;在每学期结束前,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中期检查),经院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主管部门。
四、资助项目的经费下达及使用,按照《黄山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学院科研奖励资助办法》和《黄山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在研过程中,经费使用报销的比例不得超过计划总经费的70%,中期成果出来或项目完成后,才能使用剩余经费;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将视情扣发剩余经费。
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校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项,同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重要成果应向科研管理部门申请鉴定。
附件:
一、2007年度黄山学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助一览表
二、科研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