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01-10 阅读: 出处:科研处 作者:kyc 编辑:科研处

关于报送2008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新知识传播,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黄山学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促进学校的学术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请各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做好2008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2月底前报送我处。
对逾期不交和没纳入学校整体学术活动计划的院系和有关部门举行的学术报告、会议,学校将视为个体行为,不予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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