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7-06-12 阅读: 出处:科研处 作者:kyc 编辑:科研处

关于规范学术活动程序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新知识传播,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黄山学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学校的学术活动规范如下:
一、凡在我校举行或主办的学术报告、讲座、会议,无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主管部门递交学术报告、讲座(含会议)申请书(会议参照学术报告格式);
二、请各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下列学术海报模板格式,张贴海报;
  并将拍摄的海报报告人及报告会会场规模图片的电子资料注明后发送至
whx@hsu.edu.cn   kyc@hsu.edu.cn 邮箱(无拍摄设备的单位,请事先通知我处);
三、学术活动(报告、会议等)结束,请尽快将申请书、报告(会议)内容摘要和电子资料整理报送我处备案。
  对不按照学术报告规范举行的学术报告、讲座、会议,学校将视为个体行为,不予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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