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35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绩效,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资金预算额度,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9月27日),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三年内有终止、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包括高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和省农科院)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说明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涉企系统信息)。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经费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我校推荐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标为2项。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附件材料,将网上填报的专项项目申报书及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打印后一并书面装订成册。因组织评审需要,请务必于9月19日前报送纸质材料1份至项目管理科,并发送电子版发至kyczk@hs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慧电话:0559-2546762
科研处
2019年8月18日
1.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