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据教育部教技司[2008]226号文件,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已经开始。《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他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且重点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最新格式。
《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等材料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下载。
请各单位将申请者申报书一式四份于9月4日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网络申报事宜待学校审核遴选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