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暨开展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文秘[2009]1号)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人要认真研究《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暨开展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教科发[2008]25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等,严格按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各单位务必于2月14-15日统一报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初稿一份到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有经验的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对项目论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2月17日之前将具体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要根据预审专家的建议对课题论证进行修改定稿后再报送填写完整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2月19日,各单位统一将正式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论证活页一式4份,以及电子版本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申报要求请参照文化部办公厅文件中相应规定。
联系人:张世能 电话:2546605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暨开展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教科发[2008]25号)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
科研处
200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