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12      访问次数: 49

各相关单位:

现将教社科司函[2010]118号《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重大项目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有此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四、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进行,我校可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

五、申报材料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具体申报材料为:《申请书》一式8份及电子版,《申请一览表》的电子版,所申报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

六、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820日前报送我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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