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实力,学校决定遴选首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原则按校科[2009]12号文件《黄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业绩统计时间为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五学年,表格在科研处网页的相关下载栏下载;遴选程序安排如下:
9月21日—10月11日:各院系学习文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科积极申报;
10月12日—16日:学校组织专家在听取学科带头人答辩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10月19日—23日: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结果,遴选出首批校级重点学科,并公示;
10月26日—30日:院长办公会审批并聘任各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