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08-10-31      访问次数: 437

     一、为进一步做好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彰等工作,根据《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奖励宗旨:安徽青年科技奖旨在造就一大批进入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表彰奖励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政治思想、科学道德与学风在青年同行中树为榜样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本奖共设以下5个学科组:(一)理学科学组,(二)工程科学组,(三)农林科学组,(四)医药卫生、生命科学组,(五)综合组。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的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

五、按照惯例,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已共同设立本市青年科技奖的,由该奖的评审领导机构评选推荐候选人;未共同设立市青年科技奖的,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科协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市科协承办具体工作。其他推荐单位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进行评选推荐。

六、各推荐单位可单独推荐4-5名候选人;两个以上单位可共同推荐6-8名候选人。

七、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1份。

   (三)候选人材料。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 l份,复印件3(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安徽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件)。

    3、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3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为便于评审,上述三项候选人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3册,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专家推荐意见表的原件单独上报。

4、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30份。

5、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小2寸并张贴于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
  
(四)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 l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迹(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八、各推荐单位要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九、本实施细则由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山学院-科研处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政编码:(245041)
Address:No.39 Xihai Road.Tunxi District Huangshan City.Anhui Province,P.R.C
电 话:0559-2546636 ,2546605 传 真:0559-2546636 
电子邮件:kyc#hsu.edu.cn(发送邮件时@请#用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