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
四、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六、具体申报程序:
(1)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请依据《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见附件),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任何单位不得为申请人寻找推荐专家。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申请人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与结项—后期资助项目”栏目),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用计算机填写。
2.结合实际情况,申报材料分别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3份(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6份;(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5)电子光盘,需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6)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请确保申报信息汇总表与《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联系人:时雯雯 0559-2546762
附件1.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科研处
2017年3月7日